住院报销时间随医院正常门诊作息时间
夏时令: 5月1日-10月31日
上午:08:00—11:30
下午:13:30—17:30
冬时令: 11月1日-次年4月30日
上午:08:00—11:30
下午:13:00—17:00
医保办电话:0535-6362435转8003
烟台市医疗保险相关政策
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标准不变,职工保险统筹基金的住院起付线标准为一级医院200元、二级500元、三级800元,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住院起付线标准为一级300元、二级500元、三级800元;第二次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标准降低5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标准每次均按100元执行。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多次因放疗等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只扣一次起付线。
参保居民在指定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由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年最高支付限额一档为200元,二档为350元。
烟台市医疗保障政策指南
各类在校学生及未成年居民参保享受二档缴费的医疗保险待遇